香港保险常见词汇
这些词来自保监局与法例的公开结构。它们是阅读工具,不是投保建议。
- 保险业监管局
- 自2019-09-23起,保监局是香港保险中介人的唯一发牌及监管机构。
- 持牌保险中介人
- 包括代理机构、个人代理、代理业务代表、经纪公司和经纪业务代表。向公众推销或就具体保单给受规管意见时,须由持牌人进行。
- 受规管活动
- 由《保险业条例》第3A条及附表1A界定的行为,不等于一般介绍或转介。
- 受规管意见
- 就附表1A第3部所列事项发表的意见。给出针对某份保单的具体建议时,通常属于这一类。
- 冷静期
- 人寿保单冷静期一般为交付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(以较早者为准)之翌日起计21个历日。
- 保证利益
- 在符合保单条件下,保险人须支付的金额。
- 非保证利益
- 由公司酌情公布,可高于、低于利益说明,甚至为零。
- 分红实现率
- 实际累积非保证利益除以销售时说明中的非保证利益。它是回顾性披露,不是未来承诺,也不应单独用来排名。
- 利益说明
- 销售时的情景演示,不是账单,也不是保单契约本身。
- 内地访客销售地点
- 涉及内地访客的销售活动必须限于香港进行。